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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长叹:“陆卿高义,哀家准了。传旨:辽东阵亡将士,皆入忠烈祠,岁岁祭祀。
遗孤由朝廷抚养至成年,赐田宅。所有参战将士,加饷三月!”
“太后圣明!太师高义!”殿中响起山呼。
宴会继续,但气氛已然不同。陆铮这一推一请,既保住了谦逊之名,又赢得了军心民心。
杨岳低声道:“太师,其实摄政王……”
“不必说了。”陆铮摆手,“本公若真要那个虚名,反倒落了下乘。如今这样,挺好。”
八月初一,陆铮在文渊阁颁行《新政十条施行细则》。
这是经过数月听证、商议后定稿的最终方案,每条都有具体措施、负责衙门、完成时限。
“第一条,清丈田亩后续。各府设‘清赋司’,专司田亩定等、赋税征收。胥吏不得经手,违者严惩。完成时限:年底前。”
“第二条,盐政新法。八大盐场全部官营,商人凭票购盐。盐价降三成,国库年增一百五十万两。完成时限:十月前。”
“第三条,驿道整修。主干道年底前完工,设驿站五百处,配快马万匹。养路费按新则征收。完成时限:分三年。”
一条条念下去,众臣肃然记录。这不仅是政令,更是陆铮治国方略的全面呈现。
念到最后一条“怀柔远人”时,陆铮特别强调:“辽东建虏,顽抗者剿,归顺者抚。
蒙古诸部,愿归附者封赏,愿互市者开市。朝鲜助战有功,减免岁贡三成。记住:大明要有天朝气度,不恃强凌弱,不以大欺小。”
史可法感慨:“太师,这《细则》若成,大明可中兴矣。”
“这才刚开始。”陆铮合上卷宗,“接下来,每一条都要落实,每一处都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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