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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城镇是这附近最大的镇子,整个人口有十万左右,董明远对九城镇的印象就是自己上小学和初中的时候在这里上学时候的印象,那都已经过去了十年的时间,小学的时候印象基本上已经忘记了,至于初中的印象,董明远就记得自己当年的几个好基友,还有的就是打架。

作为大山里的孩子,没打过架是不可能的,董明远记得最深刻的就是两个班级打群架,那时候自己也上了,摸着班级里打扫卫生的扫帚冲了上去。

那一次董明远也是被老师叫了家长,不叫也不行啊,两个班级打群架,结果有几个被打的住院了。

也是在那一次,董明远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万事不能冲锋在前,如果是现在的自己要整他们几个有的是办法,而不是像上初中的时候直接打过去,那是蠢蛋的做法。

下午,镇子上依旧有很多人,虽然有很多人都去外地打工,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留在家中,董明远行走在街道上,倍感亲切,这和他在天海市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在天海市董明远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天海人,毕竟白玉兰公国可不是说着玩的。

买了一瓶冰镇可乐,董明远走到了镇政府后面的广场去玩,那边在董明远的印象里就是一些小年轻谈情说爱的地方,还有的就是那个破旧的篮球场。

当董明远来到这里的时候,篮球场和他印象里的是不一样的,焕然一新,破旧的水泥地也刷上了绿漆,印上了白线,就连篮球架都换了新的。

篮球上还有着两个队伍在打着比赛,当然不是正规的五人制比赛,而是三对三的半场篮球。

和所有的野球场一样,所有的人都挤在篮下,没有一个投手站在外围。

董明远站在旁边一边喝着可乐一边看着篮球比赛,他知道这样闲暇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当世界发生变化之后,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会有这样的心态。

就在董明远散发思维的时候,篮球被场上一个队员给盖帽掉,奔着董明远的方向过来,看着脚底下的篮球,董明远伸出右手,单手就把篮球给抓了起来,引来的众人的惊呼。

能够单手抓球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像是董明远上学的时候最喜欢的球员科比都做不到。

只有一米八五的董明远自然是没有那么大的手掌,但是他的力量大,自然可以轻松地抓起篮球。

董明远抓着篮球直接扔给了场上的球员,也没有说话。

又过了一会,场上有一个队员可能是跳起来落地的时候扭脚了,不得不休息,“兄弟,要不要来加一个?”这个时候有人对着董明远喊道。

“算了算了,我又没有穿球衣,你们玩吧!”

“穿不穿的无所谓,我们也有的没有穿球衣。”场上有人如此的说着,可是董明远真的想要戳穿他的谎言,他尽管没穿球衣,但是不也是穿着运动短裤不是?脚上的鞋子也是篮球鞋,那像是自己,脚上的鞋子是休闲的板鞋。

“来吧来吧,打着玩玩嘛!”董明远上学的时候也是比较喜欢打篮球的,毕竟他上初三的时候,身高差不多就一米八了,以至于他大学毕业的时候身高还是一米八,十年来几乎就没有发生变化,不过那时候的董明远并不是经常上场打球,主要是他怕累,有的时候打着打着就下场休息了。

“好吧,我打的不好,你们可不要骂我啊!”看着一群人,有年龄比自己大的,头发都秃了半个的四十多岁的大爷,(大爷?你才是大爷?你礼貌吗?我不就是秃头吗?四十多岁人怎么可能是大爷。)

三人制篮球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也没有必须要的位置,三人想怎么打就怎么打,董明远一上场就把篮球传给了他,想要看看他的水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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