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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李劲松对着呆住了的程晓问。

“******,真是太好了,天才啊!大哥,我怎么今天才遇到你啊!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说完,程晓立刻跳了起来,情绪比之前的李劲松要兴奋得多。

“那你听出我这歌是写的什么内容吗?”李劲松问。

“是写给一个女人的,是你喜欢的女人,她是谁?她肯定很漂亮,而且还帮助过你,你是在赞美她,是吗?”程晓说,“我敢保证,这歌要是被她听见了,一定会迷死她的。”

李劲松只是笑了笑,他觉得程晓有点言过其实了。

“不行,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们必须要赶紧再找一个人,组乐队。”

“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到哪里找那个人?”

“我有办法。”程晓说着,开始了思考,他想到了他那个在琴行里的哥们,哥们肯定认识不少搞乐队的朋友,只要去找他就一定有戏。

这么想着,程晓立刻开口说,“明天,明天我就跟一起去找我开琴行的哥们,他一定认识很多玩贝斯的朋友,顺便我们也可以看看你的电吉他。”

李劲松点了点头,觉得这个方法不错,有点靠谱。

这一夜,两个人一直聊到了凌晨的三点多钟才睡觉,他们两个都在对将来的乐队进行了梦幻般的构思,都在想将来乐队成功了,站在舞台上,唱出自己的歌,那该是多么牛逼的一件事。

第二天,两个人回到餐馆后,程晓很快就已经像是一个熟手一样,他干起活儿来特别的勤快,这让经理都不由的对李劲松美言了几句,说想不到他为自己找来了一个这么能干的家伙。

不仅如此,程晓在给客人上菜的时候,也是笑容特别的好,让客人看了原本心情不怎样的都会受了他的感染而变得好起来。

很快,程晓就成了服务员团队里的一名给大家留下非常好印象的员工,他的出现,让大家早就把连奈忘记了。

中午下班后,两个人便迅速来到路边的候车厅,开始等车,出发去琴行,去找那个琴行的哥们。

琴行的哥们留着一头长发,样子有点肥胖,斯斯文文的,一点也不像一个搞音乐的,当他告诉李劲松说自己以前搞的音乐风格是重金属后,李劲松更是大大觉得意外,因为他不仅外表斯文,就连身体的任何一个位置恐怕都没有一丁点儿的纹身,一点也不像一个搞重金属的家伙。

“可是你为什么现在不搞了?”李劲松问,他听程晓说过这哥们的事情,但是他还是想听哥们自己亲口说说,是什么能让他放下音乐这个这么好的理想。

“现在?你知道我几岁了吗?老弟,我跟你不同,我已经有家室了,我已经玩不起了,你明白吗?音乐是你们这些年轻人的玩意,我老了。”哥们说,但是他看上去一点也不老,可能是心态老了吧,或者他只在给自己找借口,又或者他真的有很多来自于家庭的或者其他方面的牵绊顾虑。

李劲松没有再继续问下去,因为他已经对这家伙没有了兴趣,只想他能够帮自己的乐队找到一个好的贝斯手。

“豪哥,你这琴行也开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你应该认识很多玩音乐的朋友吧。”程晓对着哥们问。

“你们是想组乐队吧?”豪哥问,他早就看出了这两个年轻人的心思。

“嗯,我们想组一支牛逼的乐队,一支能够吓死人的乐队,现在一切都具备了,只差一个贝斯手了。”程晓说,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是那种对未来充满美好期望的光芒,他知道,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不能再错过,而站在一边的李劲松又何尝不是跟他一样的想法。

“你们现在就只有两个人?”豪哥对着面前的两个年轻人问,“你是负责架子鼓的,那你呢?”说着,豪哥的目光落在了李劲松的身上。

“我负责吉他。”李劲松说。

“主音吉他还是和弦吉他?”豪哥接着问,在他脑海里的概念就是一个完整的乐队,就必须要拥有架子鼓,贝斯,和弦吉他,还有主音吉他,一共四个人,这才算是真正的完整。

“我觉得这个不是重要的,关键的是看我到时的表演,视乎我们演唱的曲目而定,如果有需要的话,到时我们可以再招一名队员进来。”李劲松说,“当然,如果豪哥好好手介绍的话,那当然就最好啦,最好就是主音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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